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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11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日期:2010-11-3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天津财经大学是新中国于1958年首批建立的5所财经院校之一,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两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14个博士点、24个硕士点,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天津市重点(或重

点发展)学科6个。学校位于天津市市内河西区珠江道地铁财经大学站旁,毗邻市中心核心地段,交通非

常便利,教学科研及生活设施一流。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于1995年建系,2004年立院,现有专职教师4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4人,日本

、德国、韩国引进博士以及国内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

学、南开大学等名校法学博士20余人。法学院在校各类学生含研究生700余人,已毕业研究生100余人。

现有经济法、国际经济法2个法学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经济法学科于2006年被列为重点学

科。

一、招生性质与名额

全日制法律硕士。本科为法学或非法学的考生均可报考,参加2011年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系教育部正

式下达和认可的研究生名额。就学期间,学校每年为优秀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不

低于5000元,二等奖学金不低于3000元,三等奖学金不低于1000元。招生名额由学校自主决定。

二、培养特色

1、方向特色:紧密依托学校金融、会计、管理、营销等优质资源,充分发挥法学院在金融法、财税法、

证券法、公司法、国际经济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经济刑法等方向上的特色,延续天津财大在2008

年全国司法考试中取得天津市所有高校通过率第一的优势,以所有学生在法律硕士阶段通过司法考试或

掌握实用的司法技能为首要目标,安排财经法类特色教学和特色培训。

2、师资特色:法学院现有国内外名校法学博士20余名,还聘请数十名公、检、法、司、律、人大、市政

府法制办、金融机构等单位领导干部作为兼职教授或法律硕士合作导师。

3、课程特色:设置相当数量的特色课程,如,英美法律专家用英语或双语授课的法律实务英语,全国知

名专家开设的法务会计课程、金融法实务课程、证券法实务课程、诉讼法实务课程、知识产权实务课程

、经济刑法实务课程。

4、教学特色:每位学生均有一位理论导师和一位实务导师。使用案例教学、实地观摩、现场实习

、模拟法庭、诊所式法律教育等先进的教学方式,确保学生能学有所得。保证每名学生每年有三次以上

的实习或参观学习机会。

5、就业特色:天津滨海新区每年从天津财经大学大批预订毕业生,天津财经大学法学毕业生60-70%就业

于著名金融机构,10-15%就业于司法机构或律师事务所,10-20%深造或出国。就业率一直在天津市十几

所高校中名列前茅。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

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

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述(一)至(六)项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八)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前述(一)至(六)项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时间

2010年9月25日至29日以及10月10日-31日在教育部指定网站网上预约报名,11月10日-14日在天津财经大

学B座104室现场报名确认和照相,2011月1月15日-16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五、考试内容与要求

1、英语。总分为100分,往年的合格分数线在43-55分左右。全国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划定最低分

数线。

2、专业基础。包含民法和刑法基础内容,全国统一出题和阅卷。总分为150分,往年合格线在75-85分之

间。

3、专业综合。包含宪法、法理和中国法制史基础内容,全国统一出题和阅卷。总分为150分,往年合格

线在75-85分之间。

三门课的总分为400分,往年国家最低控制线要求在310-330分左右。

六、考试大纲与教材

英语为英语(一),指定大纲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英语(一)考试

大纲(2011年版)》。

政治为全国统一考试,指定大纲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思想政治考试

大纲(2011年版)》。

   专业课全国统一出题统一考试,参考教材为:

   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

出版社2010年版。

七、课程设置

1、凡已被我校录取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可在每年的7-9月,满足初步测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参加权威

司法考试培训学校的司法考试强化培训(不通过退还司法考试培训费)。

2、核心基础课程: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制史、法理学、经济法及实务、民商法与实务、刑法及

实务、行政法与实务、诉讼法与实务、国际法及实务。

3、特色专业课程:法律实务英语、法律文书写作、案例分析与操作、金融法实务、公司法证券法实务、

法务会计实务、经济刑法实务、知识产权实务、司法实务、律师与公证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仲裁

实务。

八、学费

参加1月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行两年至三年的弹性学制(法律硕士(法学)方向及特

别优秀的法律硕士(非法学)方向研究生两年毕业),学费及学位申请费为每年0.9万元。

参加境外法律部门参观和实习者,学费另计。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授予教育部统一认可、全国通用

的法律硕士学历证书及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法律硕士中心地址:天津财经大学B座104室 邮编:300222

咨询电话: 022-88186386(兼传真) 穆老师

           022-88186389           陈主任

法律硕士公用咨询邮箱:fashuo1616@126.com

天津财经大学查号台:022-8818

相关网页:http://cpm.tjufe.edu.cn/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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